如何做微信社群,混社群不要只想搞錢?!
2022-12-30 | 17:10 | 發(fā)布在分類 / 淘寶運營 | 閱讀: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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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己的付費社群,偶爾總是看到群友發(fā)軟文廣告鏈接,對于群主而言,多少有點尷尬的。
群規(guī)有明文規(guī)定,不允許發(fā)任何形式的軟文廣告鏈接,特別是同行賣課,或者做社群拉人頭類的,明知故犯,這不是明擺著挑釁群主嗎?
發(fā)完廣告鏈接后,還要發(fā)一個紅包感謝大家,再感謝群主,怎么不感謝cctv和你爸媽呢?
好吧,就事論事,不是針對某個人,您千萬別對號入座,做生意就是搞錢,搞錢就是搞流量,搞流量就是各種群發(fā)私發(fā)跪求轉發(fā),這在摸爬滾打的初期,誰都有缺流量從社群下手的經(jīng)歷,包括我自己。
大部分時間,我是睜著眼閉只眼的,覺得大家都不容易,只想搞錢,大概是因為太焦慮了吧!也就偶爾囑咐助理發(fā)下群規(guī)。
群里的老大哥龍咖也曾勸我,遇到這樣渾水摸魚的人,你就直接踢出去吧!不遵守規(guī)則的人,就是在挑釁權威,是不尊重群主和其他群友,長此以往,群主也會失去震懾力的。任何流量變現(xiàn)的前提是付出,除了幾毛錢紅包和一句謝謝,他們付出了什么?
說真的,做付費社群三年,我只踢出去兩個人,還是因為他們背后偷偷加人,勾搭別人投資還是合作,結果對方人財兩空,他們找我投訴,整個過程我并沒有參與,也沒有為任何人做信任背書,愛莫能助,只好說:報警吧!
付費加人了一個高質量的圈子,要成為大家都喜歡的人,當然也是有技巧的。
現(xiàn)在大部分的培訓課程,都有這方面的技巧,各種轉化術和套路,我個人不是很喜歡聽這些東西,因為了解越多,你會覺得自己做的事情,可能會離自己的初衷,越來越遠,甚至偏離,變現(xiàn)的目的性太強,潛心做內容的心思就會越弱。
三年寫,我經(jīng)常寫一句話:做新媒體,誠意大于技巧,真誠才是營銷的王道。
術和器層面的東西真的太多了,很多人往往忽視“道”。
混社群圈子,不是你加了對方微信,發(fā)了精心設計的朋友圈,p好各種蠱惑人心的付款截圖,用了所謂的話術,就可以讓對方付費的,付費了不滿意,人家一句話就能毀掉你多年積累的口碑。
如果沒有系統(tǒng)的產品和服務,不能給對方帶來實在的價值,最終都是壞了自己的“場”,做不長久。
人都是社會性物種,在群體中會有社交壓力,在乎自己的表現(xiàn),很多人表現(xiàn)的太急了,急于秀肌肉,急于想變現(xiàn),急于亮底牌,急于表明目的,另一方面,每個人都希望自己融入圈子,被其他人接受和喜愛,而這些,需要時間和積累,需要你時刻幫助別人,需要你持續(xù)貢獻自己的價值。
每個人都有一個社交貨幣賬戶,信任你的人越多,你的賬戶就越富裕,你做什么事也更容易得到別人的幫助,資源也更多,這個賬戶的貨幣累積,就和寫文字一樣,日積月累,日供一卒。
慢慢來,比較快。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圈子。
一個圈子的人,聚集在一起,往往比我們想象中的要復雜。
也有一種人表面很受歡迎,他一出現(xiàn)就備受追捧,掌聲,鮮花,紅包,美女都來了,這個時候,其實大家說的未必都是真話。
別忘了,有種死法叫做“捧殺”,捧的越高,死的越快。
很危險,如果一個人在一個圈子里,聽到的都是好話,那說明已經(jīng)沒人和他說真話了,他也就沒有了成長的空間,有個童話叫做“皇帝的新裝”,好聽的假話,這是“毒殺”一個人的溫床。
大家為什么都默契的說假說?為什么一起默契的捧他?因為在群體社交壓力下,大家會傾向模仿環(huán)境里大部分人的行為模式,讓自己看起來和其他人一樣,如果自己這個時候說實話了,那就會被視為異類。
我時常也在警惕和反省,不能讓自己陷入這種境地。所以我經(jīng)常對009說,要珍惜對你說真話的人。
《烏合之眾》這本書真的寫的太好了,建議在做社群的人都去看看,人是可以變成被環(huán)境洗腦的機器。
當一個人在某個圈子里,只聽到贊美和表揚的時候,真的應該反思自己了,要不斷成長的話,就需要迭代,換到一個更高階層的圈子,接受碾壓,去和比自己更厲害的人接觸,學習別人的語言和行為思維模式,調整自己,擴大格局,也就是我們所說的逃離舒適圈。
進入高能量的圈子,很大的一個特點是,大部分的人都是身心陽光,付出型的人,懂得尊重對方的時間和專業(yè),更不會輕易占便宜,蹭流量,認知和財富是匹配的,如果經(jīng)濟和格局跟不上更高階的圈子,去了也沒用,因為跟不上。
越往上走,圈子越小,越考驗一個人的綜合能力和人品,你人不錯,大家才愿意跟你玩,人不行,大家都遠離你,進不了核心圈。
玩,就是對等交換?;烊ψ泳褪墙粨Q價值。《教父》里面有句話,一切都是生意。生意就是對等價值的交換。
在一個社群,你也可以成長為大家接受和喜歡的koc,聚焦在你擅長的領域,占據(jù)一個標簽,為這個圈子的人輸出你的內容,有優(yōu)質的內容輸出,有對等的價值交換,有穩(wěn)定持續(xù)的服務,多去幫助別人,為這個社群的生態(tài)帶來新的可能。
很多人做社群,也是為了圈流量,在目前副業(yè)剛需盛行的情況下,越接地氣的項目越受歡迎,項目變現(xiàn)都需要流量,還需要很好的培訓體系,其實,過段時間回頭看,大部分項目都是曇花一現(xiàn),不值得去透支信任。
最近我也在思考,什么樣的項目可以持續(xù)的做,不傷流量,不傷口碑,最好是邊邊角角,不受注意,競爭小的,高復購的,具有對等價值,或者貨超所值的,具有累積性的小生意。
有個在互聯(lián)網(wǎng)活躍二十年的老網(wǎng)紅大v跟我說,做內容的人就專心做內容吧,純粹一點,專注一點,也活的久一點!
每一個踏踏實實做內容的人,都值得足夠的尊重!
根據(j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guī)定,消費者通過網(wǎng)絡交易平臺購買商品遭遇假貨,既可以向銷售者索賠,也可以向網(wǎng)絡交易平臺索賠,還可以要求兩者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實踐中,為維權方便,消費者一般選擇起訴網(wǎng)絡交易平臺。
值得注意的是,網(wǎng)絡銷售平臺做被告是有條件的,在以下三種情形下消費者可起訴網(wǎng)絡交易平臺:
網(wǎng)絡交易平臺不能提供銷售者信息;
雖能提供信息,但網(wǎng)絡交易平臺對消費者作出更有利的承諾;
明知或者應知銷售者利用平臺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且未采取必要措施,則消費者可要求二者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網(wǎng)購遇到假貨,去哪兒起訴更方便?
根據(jù)民事訴訟法,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同時,最高法院也明確規(guī)定,購銷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對交貨地點有約定的,以約定的交貨地點為合同履行地;沒有約定的,依交貨方式確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貨方式的,以貨物送達地為合同履行地。也就是說,消費者可以“不出家門”就讓違法者遭到制裁。
“一經(jīng)拍得,概不退貨”規(guī)定是否有效?
在網(wǎng)絡購物中,格式條款比較常見。比如“一經(jīng)售出,非質量問題不得退換”“一經(jīng)拍得,不退不換”等。此類格式條款,一般應為無效,因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guī)定,消費者享有7天無理由退貨的權利,上述條款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guī)定。
遭遇“買家已付款,賣家不發(fā)貨”怎么辦?
消費者下單購買商品,并已支付貨款,商家卻稱未對消費者訂單進行確認,合同尚未成立,消費者無權要求發(fā)貨。遇到這種情況,法院要根據(jù)個案詳情綜合判定。比如,消費者在下單時,商家提供的選項里對產品的型號、顏色、大小、數(shù)量、性能等細節(jié)均有明確規(guī)定。在這種情況下,消費者下單請求和支付貨款的行為經(jīng)過系統(tǒng)確認有效,則合同確立,賣家需履行提供商品義務。
網(wǎng)購商品與商家宣傳不一致怎么辦?
網(wǎng)購中,商家是否存在虛假宣傳,總的判斷原則是,若商家故意告知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買方作出錯誤意思表示的,可以認定為欺詐行為。若經(jīng)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則消費者有權要求退貨退款和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shù)慕痤~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3倍;增加賠償?shù)慕痤~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賠償。
怎樣維權才能耗時少、成本低?
由于消費者通過網(wǎng)絡購買的多是食品、服裝、日用品等價值不是太高的商品,發(fā)生爭議時,如何維權才能耗時較少、成本較低?成為困擾消費者的一大難題。當前,國內一些大型網(wǎng)購平臺正在逐步建立第三方爭議調解機制,即邀請知名法律專家、電子商務專家擔任調解員,協(xié)調買賣雙方通過解決爭端,消費者可以根據(jù)自身情況,申請該項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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