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寶肉眼可識別質量問題買家提供初步憑證實施細則調整
2023-02-01|15:02|發(fā)布在分類 / 開店入駐| 閱讀: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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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保障買賣雙方的權益,維護市場秩序,幫助大家更好地解決商品質量問題相關的糾紛調處,淘寶網擬調整肉眼可識別質量問題買家提供初步憑證的實施細則的情形。此次規(guī)則變更于2023年1月30日進行公示通知,將于2023年2月6日正式生效。
一、主張肉眼可予識別的質量問題,買家負有提供初步憑證的舉證義務。
二、肉眼可識別質量問題情形,包括:
如電子設備類商品出現(xiàn)非人為操作不當導致的機器報錯、商品異常漏液、無法啟動、啟動后核心功能異常、液體外溢、按鍵/屏幕/觸屏無法使用、屏幕花屏/閃屏/漏光/白屏、含電池類商品鼓包等肉眼可見的問題。
各特殊品類爭議處理規(guī)范對質量問題情形另有說明的,從其說明。
三、“初步憑證”,包括但不限于:
商品實物圖片或視頻。
舉例:
買家主張鞋子開裂,則應當提供相關開裂照片予以證明。
買家主張商品存在質量問題系肉眼可識別的,應提供初步憑證予以證明。
買家未提供初步憑證的,交易支持打款。
買家已提供憑證且淘寶初步認定的,賣家應針對買家給出的初步憑證作出淘寶認可的合理解釋或提供證據(jù)證明不存在質量問題。
賣家已提供有效憑證的,買家應按淘寶要求及時提供有效的質檢憑證或其他有效憑證。買家無法提供的,交易支持打款;賣家未提供的,淘寶將認定質量問題屬實。
天貓平臺日前發(fā)布關于《出售描述不符或品質存在問題的商品規(guī)則及實施細則》等規(guī)則修訂的公示(以下簡稱公告)。
公告稱,為進一步規(guī)范天貓平臺的市場管理秩序,為消費者營造安全安心的網購環(huán)境,提升消費者的購買信心和滿意度,天貓擬對《出售描述不符或品質存在問題的商品規(guī)則及實施細則》等規(guī)則進行修訂。
本次調整于2023年1月9日公示通知,將于2023年1月16日生效。
公告顯示,《天貓市場管理規(guī)范》變更后,出售描述不符或品質存在問題的商品,是指經買家等反饋,其收到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務存在品質或服務問題,或與商家對該商品或服務的描述不相符;
或商家未對商品或服務瑕疵等信息進行披露,或經天貓抽檢認定品質存在問題或天貓通過大數(shù)據(jù)排查商家商品存在品質或服務問題的。
《天貓商品品質抽檢行為規(guī)范細則》變更后,判定原則:所檢測項目符合平臺商品質量要求,則判定為被抽檢產品“符合平臺規(guī)定”,反之,檢驗項目中任一項或一項以上不合格,則判定為被抽檢產品“不符合平臺規(guī)定”。
當產品的國家、行業(yè)、地方強制性標準(含國家、行業(yè)、地方推薦性標準中的強制性條款)和執(zhí)行的企業(yè)標準(含明示質量指標)及平臺商品質量要求中關于產品品質和檢測方法等存在不同解釋時,天貓按照從嚴控制產品質量的角度,依高標準、嚴尺度的原則,選擇相關產品的品質要求檢測方法進行判定;
當產品部分指標無明確國家、行業(yè)、地區(qū)、團體、企業(yè)等判定標準可依時,天貓可根據(jù)品質管控的需要委托具備相關檢測認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采用與平臺的商品質量要求相匹配的判定方法進行檢測判定。
商品整改要求:除商品質量不符合平臺規(guī)定等級嚴重(A)規(guī)定的情形外,商品首次質量不符合平臺規(guī)定的,天貓將對該商品進行臨時監(jiān)管,商家可進行申訴和復檢(除部分不支持復檢的情形外),若申訴不通過或復檢仍有不合格項目,平臺將對商家進行相應處置,并開放整改申請通道。
商家自收到最終處罰之日起30日內點擊在線申請整改,并完成有效的產品缺點整改。對于平臺確認整改確認完成的,天貓將解除商品監(jiān)管措施。同一商品再次質量不符合平臺規(guī)定的,天貓將直接刪除該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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